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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供氢站和聚酰亚胺单体产品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供氢站和聚酰亚胺单体产品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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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供氢站和聚酰亚胺单体产品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和公参说明可见链接,如需查看纸板报告书,可来我公司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居民及相关人员,长岭村、长岭新座、龙泉家园、海景花园二期B区等居民、长兴岛滨海森林公园。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及格式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进行意见表述。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15961100158

邮箱地址:881303@sunlighttech.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5年7月25日

公示单位: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   新阳光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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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九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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